【消委會】手機APP免費試用陷阱多 港女用健身APP輸入資料後被扣逾900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2/17 11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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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同時敦促程式開發商,須提高資訊透明度,包括清晰列出免費試用的屆滿日期、往後的收費詳情,以及取消訂閱的正確步驟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手機應用程式種類繁多,不少更以免費作招徠,但使用後或藏收費陷阱,消委會去年則接獲20宗與手機應用程式有關的投訴個案,按年增加超過2倍。有港女免費下載健身應用程式並輸入個人資料後,即時被自動授權以收費方式訂閱程式及扣費逾900元;亦有男士在享用文書應用程式的7天免費試用期內,刪除應用程式卻未能終止訂閱,終因逾期申請退款而不獲受理;另有女士欲取消訂閱設計軟件程式,卻被開發程式的公司要求支付違約罰款。

健身應用程式免費下載 輸入資料後即自動扣款

李女士通過在線影片平台的廣告,透過一個程式銷售平台免費下載健身應用程式,並按指示選擇運動目標,再輸入身高、體重及運動習慣等資料,以指模確認後,隨即接獲一筆938元的交易短訊通知,向程式銷售平台查詢後,得悉有關款項為健身程式的年度訂閱費用。

事主不滿尚未試用健身程式便被扣費,同時程式上的功能不外是制定健身計劃、定時提醒用戶步行、跑步及飲水等基本功能,而程式的用戶評價一律欠佳,有多名用戶曾「中招」,故要求相關平台跟進,獲對方全數退款。

消委會提醒市民,須提防部分應用程式以「免費」作招徠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刪除應用程式卻未能終止訂閱 電訊商代收費用但不受理交易爭議

楊先生去年下載一個文書應用程式,並享有7天免費試用,因有感程式功能不合用,在試用期完結前已於手機上刪除該程式。惟他發現下一期電話帳單上被收取了238元的程式訂閱費用,向電訊公司職員查詢後獲悉,登記上台時默許設定由電訊商代收取應用程式費用,強調只是按購買紀錄代收款項,著事主須直接聯絡應用程式銷售平台或相關開發商。

由於程式銷售平台的政策訂明,退款申請必須於購買日起計48小時內提出,楊先生最終未能取回款項,但電訊公司已協助他取消訂閱該程式,不會再衍生額外費用。

訂閱頁面收費計劃細則不清晰 取消訂閱須支付違約罰款

黃小姐下載一個設計軟件程式後,登記電郵以享用免費試用,隨即轉至信用卡付款頁面,並顯示「首7天免費體驗,試用期後$158/月」,她明白試用期後的收費,輸入資料完成安裝。她因忘記在試用期內取消訂閱功能,在登記程式的7天後,接獲程式公司的電郵收費單據,信用卡已自動支付158元,投訴人遂即時取消訂閱程式,但卻遭對方通知要求額外收取違約罰款。

事主以為該程式按月收費,可隨時取消,於是重覆當日登記的步驟,才發現收費頁面設有訂閱選項及3個收費計劃,包括「月付年度計劃$158/月」、「預付年度計劃$1,776/年」,以及「月繳計劃$248/月」,而系統則預設為「月付年度計劃」。她認為程式公司的寫法欠清晰,易令人誤會,求助消委會,最後不用繳付違約罰款。

手機應用程式種類繁多,功能涵蓋生活不同需要,加上安裝方便,已經成為日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消委會提醒,市民須提防部分應用程式以「免費」作招徠,下載前宜細閱相關的收費或取消條款等:

  • 安裝前,詳細閱覽應用程式的介紹及其他用戶的評價,留意有關試用期限、收費條款、自動訂閱及取消政策等資訊;
  • 謹慎審視應用程式要求獲得手機通訊錄、相片或媒體、位置等資料的存取權限,倘若程式要求以人面識別、指模等確認步驟,更要格外留神,有機會因而授權程式利用儲存於手機內的信用卡資料作交易;
  • 不時查看應用程式銷售平台內「訂閱項目」及「購買紀錄」的欄位,以及每一期電話賬單及信用卡月結單,一旦發現不明的收費,應盡快聯絡相應的程式銷售平台或程式開發商;
  • 單方面刪除手機內的應用程式並不能終止訂閱程式,取消程式服務應按程式的指示進行,尤其設有試用期限的程式,更需於指定時間內提出取消,才可徹底停止程式及其預設的訂閱指示;
  • 兒童及長者未必善於操作手機,親友們應予以協助,調校手機設定,以防誤用收費程式而衍生不必要的費用。

記者:陳曉瑩